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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司法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对鲁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司法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司法业务用房附属工程
采购编号: LZC2013-Ag092
二、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1、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3、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业务用房配房工程
第二标段:业务用房室外绿化及附属工程
第三标段: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发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岗位证书;
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商授予的对本项目唯一供货授权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现场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设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2010年6月1日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投标单位。
4、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以后为准)。
5、第1、2标段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
6、外省或外地企业投报第1、2标段时按平建[2013]7号文执行,办理外地进豫、进平备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报名携带资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第四条有关证件到上述地址报名(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注:报名时项目经理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①由人事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②提供20128月—20138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鲁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联 系 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 13569550593
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5-373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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