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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23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鲁山县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档案局的委托,对上述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LZC2013-Ag093
2.3建设地点:位于鲁山县委机关院西侧(老城大街南文庙路西)
2.4建设规模:档案馆工程为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3498.20平方米;
2.5工期:2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有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注: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须携带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3外地企业提供进平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企业近两年所承担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3.6投标单位至投报本工程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3.7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3.8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发证机关必须是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资质挂靠。
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010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并且加盖有劳动部门的章;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近一年以来的工资单);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近一年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之一的,且证明上必须有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方式)。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9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东南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传真):0375-2689169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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