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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鲁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及质量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ZC2013-Ag107)
2.1.2项目地点:鲁山县
2.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1.4项目规模:面积规模约146.46平方公里,559个行政村、3836个村民小组。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其中项目实施九个标段,质量监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张官营、张良二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二标段:磙子营、琴台、鲁阳三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三标段:马楼、露峰二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四标段:瀼河、熊背、团城、汇源四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五标段:四棵树、下汤、赵村、库区四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六标段:辛集乡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及各施工标段数据库合库建设;
第七标段:梁洼、尧山二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八标段:张店、董周、土门三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九标段:背孜、瓦屋、仓头、观音寺三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监理标段:鲁山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质量监理;
2.3工作内容
2.3.1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以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村庄用地范围为基础,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查清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权属界址、用途、面积及土地利用情况,采用1:500比例尺进行调查,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调查资料,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村庄内的其他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给具体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2.3.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在全县范围内,查清城镇、建制镇、村庄以外,集体所有土地上的独立工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资料,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给具体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3.3土地登记
按照申请、审核、批准、注册程序,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建立土地登记簿。
2.3.4颁证
分为土地证书缮证、土地证书发放等。
2.3.5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数据库建设标准,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全县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数据库。建立与上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
2.4工期:中标单位应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所中标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监理服务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后一年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
3.1.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发[2012]27号文、豫国土资办发(2013)21号、豫国土资办函(2013)121号、豫国土资办发(2013)29号)文件及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3.1.5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实施标段投标单位只能对以上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27日至2014年1月 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3层2310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企业住所在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5-71720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3层
联系人:陈丽楠
电话:0371-6397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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