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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大浪河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大浪河治理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大浪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初设已经批复(豫水行许字[2012]219号文),建设资金2493万元,为中央补助及省市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大浪河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2.2招标编号:LZC2014-Ag 002
2.3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始于大浪河与焦枝铁路交汇处,止于大浪河与鲁平大道(S242)桥交汇处,途径石灰窑、西肖楼、东肖楼、小河张、小河李、杨庄、军王村、核桃园、郝庄等村庄。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防汛道路等。
2.4工期要求:施工标段:180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及保修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Ⅰ标:施工范围河道桩号0+000—2+400,长度2.4公里;险工护岸、闸桥涵等相关治理项目。
施工Ⅱ标:施工范围河道桩号2+400—5+170,长度2.77公里;险工护岸、闸桥涵等相关治理项目。
施工Ⅲ标:施工范围河道桩号5+170—7+000,长度1.83公里;险工护岸、闸桥涵等相关治理项目。
施工Ⅳ标:施工范围河道桩号7+000—8+400,长度1.4公里;险工护岸、闸桥涵等相关治理项目。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鲁山县大浪河治理工程施工标段内的施工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 鲁山县大浪河治理工程施工阶段施工期及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2投标人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并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
3.3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注: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须携带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标段中的任一标段进行投报。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需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其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并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于
4.2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大浪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人民路东段80号)
邮 政 编 码:467000
联 系 电 话:0375-5052552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18
电子邮箱:pdszxhl@126.com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南270号院
邮政编码:467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邮 政 编 码:467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杜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268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