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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农业局关于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鲁山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建设项目(采购编号:LZC2014-Ag022 )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鲁山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境内,修建护地坝13段,总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鲁山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4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以下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 熊背乡、库区乡基本口粮田建设
第二标段: 马楼乡、张良镇基本口粮田建设
第三标段: 董周乡、尧山镇基本口粮田建设
第四标段:观音寺乡、背孜乡基本口粮田建设
第五标段:仓头乡、瓦屋乡、土门乡基本口粮田建设
第六标段:让河乡、辛集乡、张店乡基本口粮田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3.5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证明其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8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
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企业资质证件副本;
4.2.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5建造师注册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能证明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4.2.9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农业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94567
招标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0375-702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