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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赵村乡政府关于赵村新农村社区二期河东护庄坝工程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赵村乡赵村新农村社区二期河东护庄坝工程二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赵村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赵村乡赵村新农村社区二期河东护庄坝工程二次招标
2.2项目编号:LZC2014-Ag009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鲁山县赵村乡赵村新农村社区二期河东护庄坝工程二次招标,长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范围内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5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
3.6外省企业须持有河南省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3.7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8 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水利厅信用档案备案信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近6个月的工资单);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鲁山县老城大街与向阳路交叉口向东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4.3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购领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赵村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9494794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83757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