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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处关于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19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现就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19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19标段
2.2招标编号:LZC2015-Ag012
2.3项目概况:2015年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19标段压力罐供应143台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112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压力罐生产许可证、压力罐质量检测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本标段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3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查询注意事项:(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4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水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报名时间、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平顶山市建设路与文园路交叉口东路南(老干部休养所大门西侧二单元五楼501室(隆庆祥服饰楼上))报名,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须与开标时一致),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4.2报名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0:00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综合楼七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徐先生:18603758811
水利行政监督部门:鲁山县水利局
电话:0375-50525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375-897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