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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公安局关于鲁山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发布日期:2015-11-04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鲁山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鲁山县公安局,河南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公安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LZC2015-Ag154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北环路与墨公路东南角,总建筑面积约3000㎡,总投资约446万元。

2.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发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4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应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拟任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不更换承诺书应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城建(或工民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公司五大员:提供①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②质检(量)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③专职安全员④材料员⑤造价员(建筑和装饰专业)岗位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1.6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承诺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2监理标段:

3.2.1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项目总监本人;

3.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2.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上述两个标段另须提供:

3.3外省或外地企业需具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01号文件规定);

3.4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

 1、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指:

①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410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说明);

②投标单位与其签订有劳务合同(有效期内)。

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职称证网上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1 4日至201511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 11101730时),在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鲁山县老城大街鲁山住建局南楼2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材料现场报名。

施工标段:

4.1.1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证、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无虚假资料承诺书;

4.1.4外省或外地市企业办理的企业进平备案介绍信;

4.1.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6无虚假资料承诺书;

4.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监理标段:

4.2.1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3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工程师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网页查询页面截图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4.2.4外省或外地市企业办理的企业进平备案介绍信;

4.2.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2.6无虚假材料承诺书;

4.2.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报名证件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1116日至201511 20(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纸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12 23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8

联系人:雒女士  

    联系电话:0375-2888881  1823978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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