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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A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水利局委托,就鲁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A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予以流标处理,现就该项目A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A(二次)

采购编号:LZC2015Ag166

二、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及简要说明

A:监测预警设备(含简易水位监测告警站5处、村级山洪图像监控站4套)和户户通广播设备(含预警收音机系统基站1套、预警收音机820个)、大功率报警器5套、乡镇监测预警平台软件1

具体内容、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出具本项目主要产品村级山洪图像监控站及户户通广播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函、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报名及开标时需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公司企业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需具有如下资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5 12 25 日至 12 31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墨公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100路西。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本项目主要产品村级山洪图像监控站及户户通广播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函、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5.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报名时所提供资料必须与开标时一致)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   

  2. 招标文件售价:500/份(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 鲁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人: 朱女士

联 系  电 话:1834809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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