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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鲁山县2015年集中连片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5年集中连片县乡公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集中连片县乡公路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LZC2016-Ag012
2.3.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 ;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对本次投标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3.6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4.3.报名时携带资料:
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并出具
4.4 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报名资料中对应的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