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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27/2023-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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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3年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8】8号及豫人社【2021】8号文件精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人补贴1200元,定点培训机构平顶山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2023.02.08-2023.02.15张官营镇杨孙庄村1期、2023.02.10-2023.02.17磙子营乡孙街村2期、2023.02.16-2023.2.23张官营镇肖营村、2023.02.16-2023.2.23张官营镇韭菜里村、2023.2.24-2023.3.3磙子营镇韩庄村、2023.2.24-2023.3.3磙子营镇郭胡桥村、2023.2.26-2023.3.5张官营镇东士楼村、2023.3.15-2023.3.27张良镇老庄村、2023.3.15-2023.3.27张良镇盆尧村、2023.3.31-2023.4.7张官营镇营中村合计10班)申请补贴人数为393人,其中脱贫学员16人。经我中心审核后,拟进行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按标准每人700元,技能培训补贴共计700×326=228200元,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00×67=80400元,脱贫学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按照到课每天30元标准,共计30元×8天×16人=3840元。共计补贴228200+80400+3840=312440元。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2日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鲁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 6月 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