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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鲁山县第四季度一次性开业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2         浏览次数:

根据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经审核公示后,曹晓彬符合该政策规定,补贴金额共计5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6日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鲁山县劳动就业和综合保险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第四季度开业补贴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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