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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备《鲁山县2017年度一批中省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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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平财预〔2016〕801号)及《鲁山县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贫开发〔2016〕12号)文件精神,按照“先拨付、后报帐、村决策、乡统筹,县监管”的原则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县监管、乡(镇)审批、村实施、户参与”的办法。
依据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划拨2017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提前下达)资金到乡镇管理使用的通知》(鲁贫开发〔2016〕47号)文件要求,鲁山县10个乡(镇)、办事处64个行政村,共报备2017年中省财政资金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30个,计划扶持64个行政村的474户贫困户1535人。其中种植业项目8个,养殖业项目15个,加工运输业项目4个,入股项目3个。总投资480.06万元,其中社会资金321.6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扶持188.38万元。现将全县30个项目标准文本呈上,请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并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
鲁山县扶贫办对所报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特此报告
2、鲁山县2017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标准文本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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