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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2018年第一批户用分布式 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09         浏览次数:

鲁山县2018年第一批户用分布式

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公示

各乡(镇、办事处)依照《鲁山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积极行动,对拟实施光伏发电项目贫困户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制订了详实的实施方案,2018年第一批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全县共涉及12个乡镇、办事处,1000户贫困户以公示

一、选扶贫对象。项目实施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具备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场地小额扶贫贷款条件。

二、严格审核把关。拟申请安装光伏发电项目贫困户须经村、乡审核,对贫困户资格及征信进行把关,并张榜公示。

三、选好合作企业。户用分布式光伏实施项目以乡(镇、办事处)为主导,选择有一定实力的、具有垫资和长期维护能力的承建企业,尽量降低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成本,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做好政策宣传。把光伏扶贫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贫困户了解项目资金来源、补贴方式、贷款还款方式、项目受益等政策内容。

、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承建企业同贫困户签订施工和维护协议,承建企业选择高品质光伏发电设备,并规范施工,督促施工企业做好运营维护,确保贫困群众早日收益、平稳受益、长期受益,加快脱贫步伐。

六、公示时间。2018年3月10日-16日

附:全县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贫困户统计表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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