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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贫开发【20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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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sx59/2019-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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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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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贫开发【2019】27号 关于收回鲁山县2019年部分扶贫 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6         浏览次数: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收回鲁山县2019年部分扶贫

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县粮食局实施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符合文件精神,该项目给予收回;结合县残联、瓦屋镇、库区乡及张官营镇申请项目调整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进行调整,本着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使用于脱贫攻坚的原则,对涉及县粮食局、县残联、瓦屋镇、库区乡、熊背乡及张官营镇8个项目及资金,共计1616.7696万元予以收回(详见附件),统一安排用于其它脱贫攻坚项目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鲁山县收回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统计表

         

 

2019年429

(附件)鲁山县收回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统计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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