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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贫开发【20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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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59/2019-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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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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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贫开发【2019】27号 关于收回鲁山县2019年部分扶贫 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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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收回鲁山县2019年部分扶贫
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县粮食局实施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符合文件精神,该项目给予收回;结合县残联、瓦屋镇、库区乡及张官营镇申请项目调整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第一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进行调整,本着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使用于脱贫攻坚的原则,对涉及县粮食局、县残联、瓦屋镇、库区乡、熊背乡及张官营镇的8个项目及资金,共计1616.7696万元予以收回(详见附件),统一安排用于其它脱贫攻坚项目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鲁山县收回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统计表
2019年4月29日
(附件)鲁山县收回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统计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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