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贫开发{2019}94号
- 索引号
- lsx59/2019-00139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贫开发{2019}94号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使用财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使用财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
通 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战,结合鲁山县脱贫摘帽行动计划,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9年使用财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
相关乡(镇)政府、局委要严格按照通知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报账和使用情况周报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二、公示公告
相关局委、乡(镇)政府、村在收到本次批复文件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受益范围内向群众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总量及来源、实施期限等情况。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
三、突出质量
加强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从原材料、施工程序等方面抓起,突出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设优质工程、良心工程。
特此通知。
附件:1、鲁山县2019年使用财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统计表
2、鲁山县2019年使用财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就近就业岗位项目)统计表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