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巩固脱贫成果【2021】14号
- 索引号
- lsx59/2021-00021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4号)关于鲁山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的批复
关于鲁山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
安排使用情况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平顶山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的通知》(平财预〔2021〕452号)文件,下达我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125万元。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复鲁山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支持市派驻村第一书记继续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
本次下达的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要求相关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市级第一书记派驻单位、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及所驻村三委严格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修订印发<平顶山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基财〔2021〕17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将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拨付到县乡村振兴局,市派驻村第一书记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到县乡村振兴局集中报账,资金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报账管理办法另行下发。
特此批复。
附件:鲁山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一览表
鲁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8月29日
附件1:2017批58个2021批67个市直单位鲁山县结对帮扶统计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