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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大利塑料制品厂年产30万只林果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大利塑料制品厂年产30万只林果塑料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7日-2020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万只林果塑料筐建设项目

鲁山县大利塑料制品厂

鲁山县观音寺乡观音寺村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4002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杂物间及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主要原料为聚丙烯和色母粒,生产工艺为原料→熔融→注塑→成型→冷却→成品→入库。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使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附件:

大利塑料环评报告报批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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