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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高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鲁山经营部石人山服务区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高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鲁山经营部石人山服务区南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2日-2020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人山服务区南加油站项目

河南高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鲁山经营部

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石人山服务区南侧

河北科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站区新建1座1200平方米加油罩棚,配置6台双泵双枪加油机,建设设6个地埋式S/F双层油罐,其中3个30立方米汽油罐、3个50立方米柴油罐。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

废气防治措施:建设期严格按照《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对卸油和加油系统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进一步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油罐按照规定做好防渗措施,并设置自动观测设施,防止油罐漏油。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罐清洗废水、油泥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机构,并按照危险废物五联单制度进行处理。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措施;站内设置减速和禁止鸣笛标志,减少车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附件:

河南高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鲁山经营部石人山服务区南加油站环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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