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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0-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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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良鑫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扩建和水稳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良鑫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扩建和水稳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县良鑫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扩建和水稳石建设项目 |
鲁山县良鑫工贸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马庄村四组 | 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0000.5平方米,绿化面积1000 平方米,主休工程:扩建 1 条 HZS240 年产 6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扩建 1 条 NWCB600 年产10万方水稳石生产线;主要设备:配料站储料仓、平皮带机、混凝土搅拌机、粉煤灰筒仓、空压机、水稳石搅拌机等;生产原料:大砂、石子、水泥、聚羧酸减水剂、膨胀剂、水等;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大气防治污染措施;设置密闭的砂石料场,干雾抑尘装覆盖所有堆场料区;设置密闭的主机厂房;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所有地面硬化;生产过程中粉料仓、砂石料缓存仓、搅拌混合工序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所在车间主排气筒排放,混凝土车间 26m 排气筒,水稳石车间 15m 排气筒。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罐车、搅拌机等清洗废水采取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收集粉尘、砂石分离系统分离砂石、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固体废物,作为建筑垃圾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当地垃圾中转站。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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