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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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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上乘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废石、弃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上乘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废石、弃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 6 月 25 日-2021年 7 月 1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处理100万吨废石、弃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 平顶山市上乘实业有限公司 | 鲁山县张良镇李庄村 | 河南星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62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及环保设施等,生产工艺为原料(废矿石)→破碎→筛分→洗砂→成品→外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要严格落实《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中的“6个100%”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道路硬化,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原料、产品堆放及装卸均在密闭库房内,原料库、成品库设置喷淋装置;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生产废气经三级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筛分工序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产品外售;压滤泥饼收集暂存,运至张良南山矿坑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生产线在密闭车间内生产,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附件:上乘实业年处理100万吨废石、弃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