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46/2021-00045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鲁山县龙潭峡水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龙潭峡水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 7 月7  日-2021年 7 月 13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157165236811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生态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龙潭峡水库项目

 

 

 

 

 

 

鲁山县水利局

 

 平顶山 市鲁山县尧山 霍庄村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本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办公及生活和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大坝、输水洞以及管理设施;施工临时工程包含: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施工道路、弃渣场等;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临时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等。水库建成后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结合旅游等综合利用,兼顾防洪主要是利用拟建水库自身设计,消减洪峰15.5%,提高下游河道防洪能力,结合旅游主要是保证坝址下游最小生态流量,使水库下游河道形成持续流水,增加美感,不另外建设防洪及旅游设施。项目总投资6361.24万元,环保投资307.96万元。

 

 

1、项目在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省级、市县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严格的扬尘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运输道路进行平整处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及主要运输道路做到硬化,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并定时洒水抑尘;混凝土拌和系统为施工提供混凝土,混凝土拌和站计量、下料、物料输送均封闭作业,拌和楼内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5%以上)处理,然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等粉料储存在筒仓内,砂石、白灰等储存在料棚内且设置有喷淋水装置,项目施工生产区周边设置有围挡。施工期间设专人配套专用洒水车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遇到大风及干燥天气还增加洒水量及频率,保持开挖面及裸露场地有一定湿度,减少扬尘产生量弃渣场应及时夯实,1#弃渣场西南侧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挡长度约24m,每天进行2-3次洒水降尘。露天爆破时先用湿草袋覆盖爆破面,并且严格控制单孔装药量,以减少爆破产生的粉尘量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沉淀池和蓄水池,进行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内,全部回用,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须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尽量分散噪声源,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得在午间 12 时至 14 时和夜间 22 时至次日 6 时从事打桩、搅拌或浇注混凝土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使用高噪设备。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送当地垃圾中转站,施工过程的土方临时堆放点,在大风及雨季应当用篷布遮挡,避免形成水土流失。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工程征地范围内,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内构筑物进行拆除,然后进行场地整治,最终恢复成耕地;弃渣场堆填结束后,及时覆土后复耕。因地制宜地实施绿化或复耕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附件:鲁山县水利局龙潭峡水库项目 正文.rar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