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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弘宝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弘宝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 728 日-20218  3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项目

平顶山市弘宝建材有限公司

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

河南双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468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各一条,包括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仓库及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5万元。

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要严格落实《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中的“6个100%”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地面全硬化并设置覆盖全厂的喷淋洒水系统,定期洒水清扫;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出入厂区及时冲洗;原料、产品堆放及装卸均在密闭库房内,原料库设置喷淋装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上料口、输送带受料点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楼内物料提升、筛分、搅拌、矿粉入仓等工段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30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由“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罐呼吸口、搅拌楼卸料口产生的废气采取“冷凝+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搅拌机进料及粉料入仓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物、沉淀池底渣、筛分粉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当地垃圾收集处置系统;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生产线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附件:弘宝建材沥青、水稳项目(送审版)--word.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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