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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1-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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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绿城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粉煤灰砂砌块及市政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绿城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粉煤灰砂砌块及市政砖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 月 25日-2021年10 月29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粉煤灰砂砌块及市政砖生产项目 | 鲁山县绿城实业有限公司 | 鲁山县产业聚集区北区 |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增加必要的生产设备的同时,与现有项目共用现有的4台蒸压釜,进行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粉煤灰砂砌块生产线建设。二期主要建设市政砖生产线。三期主要增加3台蒸压釜。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4万元。 | 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原料库密闭并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装卸过程在原料库内进行;破碎、球磨工序二次密闭,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与石灰筒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产设备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颗粒物、沉淀池底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当地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废液压油及其油桶、废脱模剂桶作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生产线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附件:鲁山县绿城实业年产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粉煤灰砂砌块及市政砖生产项目环评报告(修改版)(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