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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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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中恒致远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玻璃水滑道旅游设施及设备生产项目受理及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按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河南中恒致远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玻璃水滑道旅游设施及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河南中恒致远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玻璃水滑道旅游设施及设备生产项目 | ||
建设内容 | 项目位于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南区第11号标准化厂房,使用面积2212m2,包括原料区、加工区、打磨除锈区、喷塑区、成品区、办公区,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7万元。年产玻璃水滑道旅游设施60000米。生产工艺:钢管→打磨除锈→加工→喷塑→烘干→产品。 | ||
建设地点 |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南区 | ||
行业类别 | 30-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名称 | 河南潞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代码 | 2110-410423-04-01-640670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中恒致远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是否受理 | 已受理 | 受理时间 | 2021年12月9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打磨和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边角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