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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尧山风景名胜区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尧山风景名胜区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29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尧山风景名胜区停车场建设项目

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鲁山县尧山镇风景名胜区入口处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面积135303m2,建筑总面积36349.49m2,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休闲商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硬化、生态绿化、山体护坡、给排水、电力消防及监控、收费、通讯、停车管理及机动车充电系统等工程,其中停车场(库)总建筑面积30480.86m2,根据场地地形设置3个停车场,2个为地面停车场,1个为屋面上室外停车场及屋面下一层开敞式停车库,总停车位2728个。总投资2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9万元。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 100%”、开复工验收、“三员”(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管理等制度;废水控制措施:施工场地的进出口设置1个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套设1座10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施工废水及施工区内雨水后,澄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化粪池定期清理用于肥田,化粪池池体进行防渗,不得有裂缝,池底基础应夯实,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降。

尽量选低噪声液压施工机械替代气压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时间安排上注意各种工作安排的合理性,避免在晚上22:00~6:00之间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由鲁山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并必须提前公告,以免对附近居民造成严重的影响。

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均在场地平整,无弃土外排。

2)弃渣场堆存的腐殖质用于生态恢复植树种草使用,综合利用不外排。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送尧山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水土流失控制措施

施工活动在划定的施工区域和通道范围,严禁越界施工。

具体水保措施有截排水沟、土地整治、绿化等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有沉淀池、覆盖、拦挡、减少扰动面积等措施。

生态绿化

在土方工程完成后,应加强绿化工作,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恢复绿化,使生态景观得到好转。已平整的建设用地,在工程项目无法马上开工的情况下,也应进行临时性的绿化覆盖,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并补偿因施工而清除的植被。


附件:尧山风景名胜区停车场建设项目(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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