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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姚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姚电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0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姚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姚电100MW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29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姚电100MW风电项目

鲁山县姚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鲁山县仓头乡、董周乡、张店乡、梁洼镇、瓦屋乡和观音寺乡境内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鲁山县仓头乡、董周乡、张店乡、梁洼镇、瓦屋乡和观音寺乡境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风电机组工程(20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2037kV箱式变电站)、集电线路工程、道路工程、升压站工程。总投资71207.85,其中环保投资890.17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后升压站办公室取暖、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不存在大气污染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暂存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风力发电机通过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同时其它风机距离村庄均在350m范围之外,故项目风机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更换后的磷酸铁锂电池暂存于专用暂存间内,统一交由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附件:鲁山姚电风电项目环评报告   提取码:n6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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