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46/2024-00017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鲁山县博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鲁山县致臻高级中学项目(告知承诺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及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1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鲁山县博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鲁山县致臻高级中学项目(告知承诺制),并拟对鲁山县博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鲁山县致臻高级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博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鲁山县致臻高级中学项目

鲁山县博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鲁山县北环路东段车管所西600米路南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鲁山县博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鲁山县致臻高级中学项目

位于鲁山县北环路东段车管所西600米路南,占地面积609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教学楼、报告厅、体艺楼、宿舍、食堂、专家科研楼、附属用房等及环保设施,综合楼内建设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43.5万元。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31t/aNH3-N0.23t/aVOCs 0.228t/a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严格执行《河南省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4号)、《平顶山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环委办[2023]13号)、《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中的各类扬尘防治要求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实验室废水由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鲁山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与管理,通过专用设备用房、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验室固废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鲁山县致臻高级中学环评材料.rar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