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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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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旅游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下汤镇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旅游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下汤镇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鲁山县自然生态保护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县下汤镇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鲁山县旅游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新街村
| 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下汤镇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新街村,项目总投资4365.26万元,环保投资7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6866.7m2。环评报告由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建设内容主要为分为地热井、供水站和输水管线三部分。开采的地热水主要供给下汤镇各用水单位使用。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遇 4 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全厂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以及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4号)中相关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控。项目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从严执行。 噪声防治措施:建筑工地四周设立不低于 2.5m的围挡,阻隔噪声,运营期潜水泵、增压泵选用使用低噪声设备、泵房隔离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及管线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夯实回填。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附件:鲁山县旅游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下汤镇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