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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告知承诺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及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鲁山县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并拟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

鲁山县水利局

背孜乡、瓦屋镇、观音寺乡、董周乡、库区乡

河南嵌婆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鲁山县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鲁山县背孜乡、瓦屋镇、观音寺乡、董周乡、库区乡。总治理长度18.1km,共分为三段,上段为背孜乡盐店村~孤山村段,长5.75km;中段为瓦屋镇娄子河村~观音寺乡桐树庄村段,长7.75km;下段董周乡韩庄村库区乡曹楼村段(下段),长4.60km。主要建设内容为:险工护岸工程19处,总长9.471km;沟口防护工程5处;河道清障疏浚9.75km;新建漫水桥1座;拆除漫水桥 2座。防洪标准提高至20~10年一遇。项目不设取土场、弃土场,临时工程包括临时堆土场、临时施工营地。项目总投资6439.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04万元。项目为非污染性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期,营运期不产生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平顶山市 2025 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平环委办〔2025〕18 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有效防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临时堆土场构建排水沟,将泥水导入集水沉淀池处理;施工生活区租赁附近居民用房,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建立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及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挖方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回用于本项目险工护岸、沟口防护工程建设。

 

附件:鲁山县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取码: fh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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