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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0-16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23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总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520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总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整体工作情况

鲁山分局接到巡察反馈后,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有力抓好整改落实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4次,整改任务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股室及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定期推进整改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截止8月12日,一是巡察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9个;制定的3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1条,通过检查和实地核查,29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反馈关于环境监测站监测资质过期,影响我县环境监测工作”的问题,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及时更新监测设备设施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能力,做好项目检测方法验证等工作,为监测资质通过评审奠定基础向上级检测资质审批部门申请,争取早日重新获得检测资质三是巡察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件,组织处理5巡察移交的6件信访件,已办结6

二、问题整改具体落实情况

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关于2021年以来,分局班子推动巡察整改与本单位工作结合不紧密,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监察法等学习二是于2025年5月29日成立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召开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

整改不到位

2.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存在的私设股室及财务制度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鲁山分局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报告请示,尽快获得科学的机关管理职能及时对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核审批及采购流程,严格把关,精准收支,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整改标准不高

3.关于2021年和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分局信访件,存在个别案件整改标准不高,不彻底现象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巡察整改检查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整改高质量完成二是对“库区乡黑虎石村黄庄组林地被石渣掩埋”问题进行回头看,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环委办要求对该废石堆积物进行清运,恢复地貌并做好扬尘防护措施,目前已清理完成。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4.关于分局班子会议记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部分以一句话带过,缺少深入的交流和讨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措施。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学习研讨会,通过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结合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多种方式,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促进党员干部之间的思想经验交流,提高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二是突出重点。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中层干部作为重点和关键对象,重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入脑人心,引领发展三是注重学用结合。以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分级谈心谈话,股室负责人谈认识体会等形式为抓手,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在学中干干中学,夯实理论基础,谋划工作举措,以工作落实情况检验学习成效,同时,将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对于学习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人员不予作为优秀人选。

2021年9月,下达的《关于征求“十四五”及2021年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计划意见》的函,未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导致2021年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阅文件,《关于征求“十四五”及2021年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计划意见的函》下达我县2021年2种涉水污染物减排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9.71吨氨氮18.17吨。2021年印发了《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鲁政办〔2021〕59号),明确责任单位、减排任务和减排措施,列出涉水污染物减排清单,定期督促调度工作进度,2021年实际完成减排量(化学需氧量249.71吨,氨氮18.17吨)全部通过市局认定。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及指示批示为党员大会、党总支会议、支部会议、班子会等第一项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二是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为学习秘书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推进“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三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分析研判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各项风险,同时,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以正在开展的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纠正形式主义不正之风问题,对各类报告、总结等文字材料实行分级负责逐级把关的工作机制,夯实股室责任,推进责任落实五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谋划的内容,每半年对各支部、各股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是对现有宣传版面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时宜的内容予以更新。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在机关院内设置党史宣传、生态文明宣传、爱国主义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主题文化墙和宣传版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营造机关宣传氛围。

履行主责主业有欠缺。

6.关于环境监测站监测资质过期,影响我县环境监测工作及部分水质断面超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解决监测站监测资质过期问题,尽快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资质认定,重新取得环境监测资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监测站现有实际情况,争取尽早完成资质认定需要的基础条件。二是县环委办组织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市控水质监测断面所在河流水质综合治理,加快将相河溢流污水纳管收集并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从源头改善将相河河流水质;协调相关单位排查雨污管网,及时封堵雨污分流,多措并举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效率,提高水质断面达标率。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对巡察反馈叶鲁高速施工违规违法行为,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及时督促整改;对省控空气站点每周开展一次巡查指导,对空气质量出现异常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成功创建省级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

7.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土地内出现掩埋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等“危险废物”问题。鲁山县九龙人文纪念馆项目在库区乡明山寺村修建公墓,占压石人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昭平湖风景名胜区)1.77亩。指导全县乡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到位,马楼乡政府所在地及关庙杜村、小程庄村等处坑塘沟渠黑臭水体普遍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排查,针对废弃厂房、停产企业和城乡结合部废弃院落进行重点筛查,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尽量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二是对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的违法生产,追究原张良中队3人刑事责任,给予其三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进行转移处置三是组织自然生态保护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协调相关单位,给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占用昭平湖风景区的违法用地进行隔断,恢复原有地貌四是制定了年度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重点攻坚内容,加强对黑臭水体的监管,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发现问题移交整改针对马楼乡存在的问题,向马楼乡政府致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每季度向县委督察局报送排查乡镇农村黑臭水体情况说明,制定完善村民公约,用制度指导人民群众行动自觉。

8.关于分局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不畅,联合执法频次低,难以系统性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安全生产等复合型环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立即开展现场核查研判,确定问题属性,当场联系县应急管理局协同办理。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4月15日,对平顶山润森天然多元素矿物肥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拆除该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完成整改,拆除设施设备,清空储油罐,恢复地貌。针对个别乡镇还存在采挖山坡的迹象问题,我局开展全域排查,重点对矿山开采及砂石骨料生产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自然资源、林业及属地政府致函,督促处理到位。

重点工作落实有漏洞。

9.关于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部分信访件重访问题突出信访案件交办通知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7月8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鲁山分局信访工作培训会,参加人员有信访办工作人员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培训会主要对习近平关于信访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培训。为确保我局环境信访工作取得实效,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扛牢环境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复信访案件调查化解工作通知针对2025年以来的重复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化解完善了环境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了交办程序。二是针对巡察反馈平顶山市益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及生物有机肥项目,河南省瑞普强生生物技术开发公司产生刺鼻气味,导致群众多次投诉的问题,信访办相关业务股室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群众诉求,在确定项目准入、审批、选址等方面符合要求后,及时督促协调企业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使群众真正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和排污情况,做到让群众放心、满意。

10.关于执法队工作人员少、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混乱、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以来我局联合驻市局纪检组、法规科举办了两期行政人员业务学习和能力考试,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案件线上制作专题培训学习,加强办案人员文书制作水平,提高业务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二是2025年3月20日,以县环委办名义,向磙子营乡政府下达《关于取缔“散乱污”企业的通知》(鲁环委办〔2025〕9号),告知李二牛洗沙场存在问题,子营乡政府依法对该沙场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现场原料全部清理;2025年4月30日县环委办名义,向下汤镇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取缔“散乱污”企业的通知》(鲁环委办〔2025〕23号),下汤镇政府督促杨庄砖厂停产关闭县妇幼保健院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到期问题收到后,及时到现场对该企业进行帮扶指导,于2025年4月25日完成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

11.关于分局班子在抓早抓小上还不够经常,主动开展监督检查还不够积极对干部职工监督手段不多,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监督滞后,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口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对重点股室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教育,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环保队伍清廉教育,通过廉政专题党课、学习研讨、以案促改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四是向司法部门致函,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有无犯罪记录排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五是严格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签订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如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行为,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12.关于分局领导班子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局进行排查,针对重点部门和岗位列出廉政风险点,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落实分级谈话制度,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加强廉政警示三是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每周会前时间播放警示教育片,用身边违法犯罪人员的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使同志们切实受到警醒四是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不定时开展机关工作纪律检查,对人员在岗在位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多措并举严抓作风建设。

13.关于分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正向典型引导结合不多,结合实际深刻剖析反思不够,思想感染力和穿透力不强。少数党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同志们的思想学习教育二是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同时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以市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马建明、我局原工作人员牛昭彬、张超飞的违法违纪案例为警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对照自查,剖析整改报告实行分级签字审核,切实提高以案促改工作质量,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警醒,提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效果。

作风不严不实

14.关于2023年至2024年,分局鲁山县梁洼镇保障村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和鲁山县辛集乡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检查人和时间空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检查技能、规范执法检查文书进行重点培训二是开展稽查监督,对执法检查方式、内容、文书填写等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针对鲁山县梁洼镇保障村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和鲁山县辛集乡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检查人和时间空白”的问题,已要求相关中队整改完善到位,同时开展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15.关于分局固废与危化、核与辐射股和移动源管理办公室将危险废物处置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机动车检测站监测交由第三方处理后,未主动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全县120余家汽修厂进行排查登记,目前已全部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同时开展宣传教育,利用“王某在无危险废弃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鲁山县永生轿车修配等汽车修理店内收集购买废矿物油,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严肃查处的反面案例,让企业明白不规范收集、储存、转移、处置是违法行为二是移动源管理办公室及时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开展拉网式排查,现已将全县954台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并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工作,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完善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16.关于2024年5月鲁山县中原伏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超级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动物防疫废弃物危废代码使用错误且项目未给出颗粒物区域削减方案。2023年12月鲁山县德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报告显示项目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不外排,但第44 页又写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3级标准,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鲁山县中原伏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动物防疫废弃物危废代码使用存在的问题,立即通知编制该环评文本的第三方公司进行修改并全文进行再次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在复核该项目评审时,发现了颗粒物区域削减方案K值未列明,针对该情况,第三方环评公司已向市局递交情况说明,并获得市局技术人员审核通过,该问题已销号二是针对反馈鲁山县德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编制该环评文本的第三方对存在问题文本进行修改,确保全文内容前后保持一致,并与实际相符7月14日,我局对环评编制单位约谈并交办问题,现已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强对受理的环评文件质量把关力度,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17.关于2021年至2023年在对北三环和楼张南水北调桥两处工地,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过程中,采取贴封条拆除电路板措施查封机械;2022年9月,鲁阳中队、梁洼中队等5个环境监察中队,在未制作现场笔录且当场交付查封决定书的情况下,对中石化鲁平路加油站等9个加油站的加油机进行查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当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针对查封加油站中存在的问题,对当事的五个中队长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全面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与服务意识,同时严格执法监督,公布执法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8.关于2021年2月购买打印纸、2024年10月购买视频监控等设备未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了相关政府采购制度,成立了鲁山分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由于我局现处于垂直管理过阶段,已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完善整改程序,现已经过上级有关部门采购批复,加紧完善采购程序。

19.关于2023年12月购买空调、沙发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已将采购的物品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确保不出现固定资产流失。

20.关于2021年至2024年2月,支出河道清淤费用、购买办公耗材等无原始清单、无出入库证明等相关附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督促相关责任人完善原始凭证的清单,加强办公用品及耗材使用的管理,制定办公用品及耗材出入库台账,严守厉行节约,杜绝办公用品浪费。

21.关于2022年四棵树乡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因分局和属地政府沟通不畅,一直未进行验收和交接,截至目前项目款未拨付完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为202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我局2025年1月27日已将项目剩余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下步我局加强沟通,确保项目顺利交接。

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

22.关于存在“重业务指标、轻党建引领”倾向,部分党支部未建立“党建+治污”协同机制,未将环境执法中“双随机”检查任务纳入党员先锋岗考核体系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推行了“党建+污染防治攻坚模式,制定了工作方案,着力实现党的建设与保护治理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建立了“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三级责任体系,将污染防治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每一项任务都精准对应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及时更新和完善党建宣传阵地和版面,创建浓厚氛围。

2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时,缺少主动性、自觉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内规章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党支部对领导干部参会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公示,对无故缺席或不积极参与的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三会一课”与污染防治攻坚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融合意识,将污染防治攻坚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或研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5.关于党建队伍精力不够、党建知识不足,部分党员放松要求,党费需要催缴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强党建队伍,选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充实党建力量,明确专职党务人员岗位责任,减少非党建工作摊派,确保精力集中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员身份意识”专题党课,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设立党员示范岗等方式,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表率三是严格党费收缴制度,开展党费政策学习,明确缴纳标准和时限,将党费缴纳情况与民主评议、评先评优挂钩,切实增强党员政治自觉。截止目前,全体党员均能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上半年党费已上缴组织部指定账户中。

十一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

26.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少,工作能力强的高素质干部少,亟待加强梯队建设,壮大后续力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编制情况,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我局招录3名,新录用人员已于7月25日到岗上班,充实了年轻公务员队伍。

27.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分局借调手续退休办理及个别人员人事关系未理顺,影响分局整体稳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与环委办协调,路通远等9人已重新出具并完善借调手续;6名未上划人员,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市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协调,争取上划,目前县人社部门已为6人办理年度考核、工资调整等业务;涉及退休人员业务,时刻关注系统内人员到龄提醒,及时沟通市局和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8.关于分局存在内设股室职责交叉、条块分割现象,导致工作开展和问题整改“多头管理”与“真空地带”并存,削弱了综合监管效能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鲁山分局对照市局相关科室职责,厘清并明确局各股室、站、队职责边界,优化职能配置,明确水、气、土壤、固废股室为行业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年度攻坚方案、标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聚焦现场执法、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置,形成“股室管行业、中队抓执法”的专业化分工体系在执法过程中按照相应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执法过程科学规范,切实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29.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和承担工作很少站在全局角度去思考和谋划,中层干部缺乏雷厉风行精神和开拓进取意识,工作上习惯于被动安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先进典型教育片,同时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开展“我为环保献一策”大讨论活动,优化考核体系,设立意见信箱,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并开展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从深层次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

30.关于鲁山县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对加入石油协会的加油站施行城乡统一定价,不得降价或者变相降价销售,对不按协会规定定价的加油站通过解除会员资格等方式要求退会,该行为涉嫌抬高成品油市场价格,导致我县成品油油价每升高于周边县区0.5-1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加油站服务会,宣传环保法律政策,要求加油站履行环保法律法规主体责任和义务二是向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函,请两家单位协调处理经了解,加油站油价均在规定范围内按照市场经济情况进行定价,未有违规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5-5656567(工作日);邮政信箱:河南省鲁山县中州路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纪检监察室收(邮编467300);电子邮箱lsxhbj@126.com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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