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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71/202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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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禁止公告(2022年度第二期)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从业禁止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的规定。
我局对以下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列入“吊销许可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五年内或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公布期限起止日期 | 处罚依据 |
1 | 彭凤霞 | 终身 | 鲁市监处罚(2022)54号 |
2 | 陈山林 | 终身 | 鲁市监处罚(2022)185号 |
3 | 朱向伟 | 终身 | 鲁市监处罚(2022)238号 |
“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公布期限起止日期 | 处罚依据 |
1 | 李书梅 | 2022.5.31—2027.5.31 | 鲁市监处罚(2022)185号 |
“吊销许可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企业名单 | |||
序号 | 名称 | 公布期限起止日期 | 处罚依据 |
1 | 河南省正康医药有限公司鲁山第五十九店 | 2022.3.14—2027.3.13 | 鲁市监处罚(2022)54号 |
2 | 鲁山县康宁大药房 | 2022.5.31—2027.5.31 | 鲁市监处罚(2022)185号 |
3 | 平顶山华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22.6.28—2027.6.28 | 鲁市监处罚(2022)238号 |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