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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县提前批、第一批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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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我市召开2023年中招录取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2023年部分高中录取分数线以及招生录取原则,并对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对我县提前批、第一批正录分数线予以公布:
坚持学生自愿、综合评价、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一)鲁山县提前批录取: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特长生专项加试合格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鲁山考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的规定,鲁山考区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2分。(二)统招生的录取按照报考志愿和中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招收分配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5%,2023年鲁山县分配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575分。录取办法如下:依据《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鲁教体【2019】134号)中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农村初中比城区初中降低10分的规定,根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2023年中招成绩,从填报统招志愿为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且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学校分配的指标为止,如有并列名次一并录取。分配生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在全县范围内对具备分配生资格、分数高于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中招成绩从高到低,再次录取, 录满计划余额为止。(四)鲁山县普通高中2023年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80分。严禁各普通高中录取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对于低于最低控制线录取的考生,县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五)鲁山县2023年中招第一批次录取学校鲁山第一高级中学、鲁山第二高级中学、鲁山第三高级中学、鲁山江河高级中学招生计划已无余额,不再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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