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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yshj/2024-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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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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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城区集中供热销售试行价格的通知
鲁山县远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鲁山县城区集中供热采暖价格的请示》收 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 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河南 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精神, 结合我县供热实际情况,并考虑广大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 周边县区供热价格水平,报请县政府批准,现就我县城区集中供 热销售试行价格通知如下。
一、居民采暖用热0.165元/平方米 · 日,按建筑面积的90% 计费。非居民采暖用热0.24元/平方米 · 日,按建筑面积计费.
二 、你公司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并做 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行业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 、上述价格自2024年采暖期起执行,试行期三年。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