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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鲁山县第十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公告
根据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第十四批)》(鲁巩固脱贫成果〔2024〕24号),现将资金与项目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序号 | 资金文号 | 资金级次 | 金额(万元) | 文件资金用途 |
合计 | 4225.484215 | |||
1 | 豫财农综〔2023〕31号 | 中央衔接资金 | 321.1268 |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
2 | 豫财农综〔2023〕36号 | 省级衔接资金 | 228.6355 |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
3 | 鲁财预字〔2024〕201号 | 县级衔接资金 | 1306.716575 | 关于下达2024年县本级衔接资金的通知 |
4 | 豫财农综〔2024〕4号 | 中央衔接资金 | 1073.5965 |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
5 | 豫财农综〔2024〕4号 | 省级衔接资金 | 275.8458 |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
6 | 平财预〔2024〕342号 | 市级衔接资金 | 140.56304 |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
7 | 平财预〔2024〕343号 | 市级衔接资金 | 40 |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
8 | 豫财农综〔2024〕18号 | 省级衔接资金 | 839 | 关于下达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
二、分配原则
根据项目库准备情况和各乡镇(办事处)巩固脱贫成果实际需要以及轻重缓急、季节因素等,结合《鲁山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计划》,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方案分配资金。
三、鲁山县2024年第十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万元) | 资金来源 |
合计 | 4225.484215 | |||||
1 | 县人社局 | 鲁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发展产业扶持奖补资金(人社局) | 鲁山县 | (一)交通补。对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的奖补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乡外、县内务工的奖补对象每年补助200元;县外、省内务工的奖补对象每年补助300元;省外务工的奖补对象每年补助600元。11800人(二)务工奖。鼓励有劳动能力、有专业技能的“三类户”劳动力通过务工就业增加收入,务工收入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按务工收入的5%进行奖补。1336人 | 795.588 | 鲁财预字〔2024〕201号 |
2 | 县人社局 | 鲁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发展产业扶持奖补资金二期(人社局) | 鲁山县 | (一)交通补。对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的奖补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乡外、县内务工的奖补对象每年补助200元;县外、省内务工的奖补对象每年补助300元;省外务工的奖补对象每年补助600元。949人(二)务工奖。鼓励有劳动能力、有专业技能的“三类户”劳动力通过务工就业增加收入,务工收入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按务工收入的5%进行奖补。62人 | 58.628 | 鲁财预字〔2024〕201号 |
3 | 县住建局(垃圾治理办公室) | 鲁山县2024年公益岗位工资补助(住建局保洁员四期) | 鲁山县 | 公益性岗位工资 | 71.4 | 鲁财预字〔2024〕201号 |
4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鲁山县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三期) | 鲁山县 | 小额贷款贴息 | 68.271076 | 平财预〔2024〕342号34.76044万元 |
5 | 县农业农村局 | 鲁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发展产业扶持奖补资金(农业农村局) | 鲁山县 | 凡从事食用菌、经济作物、中药材种植、养殖家禽、养殖家畜的脱贫户和“三类户”给予奖补;其中种植户11866户,1923.7147万元;养殖户4253户,846.4555万元。 | 2779.5492 | 豫财农综〔2023〕31号321.1268万元 |
6 | 县工信局 | 鲁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发展产业扶持奖补(工信局) | 鲁山县 | 县域内凡从事丝棉加工、皮件加工、饰品加工等手工业、加工业实现增收的实施对象,经验收合格的,每年纯收入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按纯收入的5%,每年奖补1次。 | 2.53 | 平财预〔2024〕342号 |
7 | 县蚕业局 | 鲁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发展产业扶持奖补(蚕业局) | 鲁山县 | 按照每公斤蚕卵奖补1000元的标准,奖补11户 | 3.3 | 平财预〔2024〕342号 |
8 | 县乡村振兴局 | 鲁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发展产业扶持奖补资金(乡村振兴局户用收益奖补) | 鲁山县 | 按“运维高效、精心管护”的要求,激励脱贫户加强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对户用光优年发电量在5000度(含)以上,按年发电总收益的12%进行奖补;年发电量在5000度以下,按年发电总收益的10%进行奖补。 | 120.280818 | 鲁财预字〔2024〕201号 |
9 | 县乡村振兴局 | 鲁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发展产业扶持奖补资金(乡村振兴局其他家庭增收) | 鲁山县 | 通过自我发展实现家庭增收的其他项目(除去可向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旅游局、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等行业单位申报以外的增收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每年纯收入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按纯收入的5%进行奖补。 | 325.937121 | 平财预〔2024〕342号58.628万元 |
监督电话:12317 (单位监督电话):505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