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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张店乡城镇新增就业信息采集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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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豫财社【2018】8号、平人社【2019】68号文件精神,城镇新就业信息采集费可按照每条有效信息20元的补助标准对信息采集人员或机构进行补助,张店乡人民政府2022年采集城镇新增就业有效信息284条,拟发放信息采集费568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3日
监督电话:0375—7233036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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