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27/2024-00012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鲁山县2023年五洲国际商贸城商业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第三、四季度运营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
次
据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产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经审核后,鲁山五洲国际商贸城商业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2023年第3、4季度56家商户符合运营补贴政策,经审核后补贴费用为121133元。现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5日
监督电话:0375--7233036
2024年4月8日
【关闭】
下一篇:鲁山县人社局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