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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大风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大风预警安全提醒 据气象部门最新资料监测分析,4 月 11 日 18 时到 13 日 20 时,全县有 6 到 7 级大风,阵风 8 到 9 级,局地 10 到 11 级,并 伴有降温、阵雨、扬尘等极端天气。

请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气象 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风险提示, 按职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鲁山县减灾委办公室、鲁山县应急管理局提醒:

1.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各乡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部门要 密切关注相关预警信息,及时加强会商研判和防范应对,减少因 大风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2.加强天气监测预警。气象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科学研 判天气趋势,采取多种途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 防灾避灾提示。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 大风天气应对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3.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 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大风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次生危害,要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落 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是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大风灾害 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等行业领域灾 害防御工作;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等部门做好森林 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做好 大风灾害灾情调查统计工作。二是住建、城管部门要及时停止户 外作业特别是户外高空作业,要加强对高层建筑设施(如窗户玻 璃、外墙砖等)、临时搭建物、户外广告牌、起重机械等设施和 危险区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发生高空坠物、树木倒伏、 倒电线杆、倒墙等砸人伤人突发情况。三是教育部门要提醒学校 师生不要在广告牌、树木、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督促房屋抗 风能力较弱的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受大风影响的区域停止户外 运动及教学活动,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必要时采取停课、 调整上学放学时间等措施。四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 管控力度,增加路面执勤警力投入,采取措施确保大风天气下道 路运输和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时段、大风天气行 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要加强安防 设施的维护完善,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五是农业农业农村部门要 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采取防风措施,指导农户检查加 固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减轻灾害损失。六是文旅部门要指导景区 和游乐场所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游乐设施特别是户外充气游乐设 施、吊桥、玻璃栈道等的防风工作,停止水上户外作业和游乐活动。七是民政部门要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灾害应对,适时开放民政 2服务机构作为应急避灾场所,灾害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及 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八是电力、通 信、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加强管线巡检和网络维护,及时排除危 险、排查故障,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确保人民群众 正常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其他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 重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林业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政府属 地责任,压实森林防灭火红色预警期间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强森 林火险会商研判,落实森林防灭火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宣 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遇有火情及时处置上报。

5.强化值班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 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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