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鲁山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关于2013年人防专业队伍整组训练的通知
鲁政办〔2013〕42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鲁山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关于2013年人防专业队伍整组训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专业队伍组成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人防专业队伍建设,适应战时防空和平时抢险救灾需要,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平顶山军分区司令部关于2013年人防专业队伍整组训练的通知》(平政办〔2013〕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3 年全县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人民防空根本职能,按照“未来仗怎么打、空怎么防、灾怎么救、人防专业队伍怎么建”的思想,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规范国防后备力量队伍组建工作的意见》(国发〔2009〕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贯彻国发〔2009〕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国防后备力量队伍组建工作的意见》(豫政〔2009〕92号)精神,科学统筹规划,更新思路观念,注重融合发展,适应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编实建强队伍、落实训练任务、提升建设质量,建立一支组织严密、训练有素、能征善战,战时能力强、平时作用大的人防专业队伍,打造适应现代信息化战争情况下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需要的人防专业队伍体系。
二、基本原则和任务分配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是群众性防空组织,是城市民兵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骨干力量,也是平时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要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突出重点、保留骨干、便于指挥训练和执行任务”的原则进行建设,纳入基层民兵组织。专业队员应符合民兵条件,同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专业性特别强的队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编入人防专业队伍的人员不得与编入其他应急专业队伍的人员重复。
根据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专业队伍组建的有关要求,我县人防专业队伍按县城人口约千分之一比例进行调整、充实,战时按平时数量5—10倍扩编,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一)县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工作职责。县人防各专业队伍的建设由县人防办负总责。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广电局、县电业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专业队伍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建;消防专业队伍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建;防化防疫专业队伍由县环保局和县疾控中心负责组建;通信专业队伍由县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负责组建;运输专业队伍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治安专业队伍由县公安局负责组建。
(二)县人防专业队伍整组任务分工。我县人防合成专业队伍总人数125人,由以下单位组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5人,县电业局15人,县广电局15人,县卫生局2人,县第一人民医院10人,县第二人民医院8人,县消防大队10人,县交通运输局10人,县移动公司5人,县联通公司5人,县环保局10人,县疾控中心10人,县公安局10人。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1名主管领导负责,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具体承办,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人防办指挥通信科。同时,认真抓好人员编组、组织落实、器材完善等工作的落实,达到编制合理、队伍整齐、人员落实、器材到位的要求,并认真、及时填报表格一式3份(报县人防办1份、本系统主管单位1份,本单位存档1份)。调整、充实及统计、上报工作务必于2013年6月5日前完成。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军事科将于2013年6月15日前对各单位人防专业队伍调整充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四、整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是新时期人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人防应急准备建设的实际步骤。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筹划,加大协调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时完成整组,加大训练力度。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按照“专业对口、平战结合、系统储备、便于组织”的原则,按系统按单位建制,按时间节点完成组建任务。人防专业队伍干部的配备和任命权限参照民兵有关规定执行。对人防专业队员和干部要登记造册,建档建卡、随缺随补充,专业队伍整组情况应及时报送县人防办。在专业队伍调整、充实后,要以连为单位召开会议,明确建制、隶属关系和专业队伍的性质、任务与要求,结合工作任务开展岗位练兵。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结合民兵训练一起进行,每年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不得低于90%。训练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训练情况书面报送县人防办。
(三)落实工作要求,确保组建实效。人防专业队伍组建范围与布局由人防部门和军事机关统筹规划,坚持统一整组、合理布局、归口管理,防止和纠正任务重叠、组织交叉、一兵多职、建管脱节等问题。在军事部门的指导下,人防专业队伍每年整组一次,与民兵整组同时进行。每年年底前,要将人防专业队伍下一年的整组意见报军事机关,由军事机关牵头统一组织整组,人防专业队伍实行单独编制,自成建制,一兵一职,不得与预备役部队和其他民兵组织交叉编组,其数量不占基干民兵规模。人防专业队伍训练所需要的装备、器材,由组建单位提供,财政和人防部门可给予一定补助。共同科目训练所需器材,由军事部门协助解决,非生产性的专用设备、器材,由人防部门提供。人防专业队伍实行属地管理,动用人防应急专业队伍需经军事机关和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人防专业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由组建单位负责,业务指导由人防部门负责。
附件:1.鲁山县人防合成专业队伍调整充实任务分配表
2.鲁山县人防合成专业队伍组织调整统计表
3.鲁山县人防合成专业队伍人员花名册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鲁山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