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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社区教育学院鲁山县艺术社区学院和鲁山县艺术社区学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345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社区教育学院鲁山县艺术社区学院和鲁山县艺术社区学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进程,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政府决定依托县职教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成立鲁山县社区教育学院、鲁山县艺术社区学院和鲁山县艺术社区学校,在县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导下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学院的组织机构

(一)鲁山县社区教育学院领导机构

  长:杨  宪(县职教中心校长)

副院长:乔海波(县职教中心副校长)

(二)鲁山县艺术社区学院领导机构

  长:岳永俊(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副院长:李新春(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张小伟(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赵明华(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三)鲁山县艺术社区学校领导机构

   长:孙少耕(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县社区教育学院、县艺术社区学院和县艺术社区学校均设办公室、培训部、信息技术部等机构,选派若干名熟悉社区教育、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社区教育的日常事务。

二、社区学院的目标任务

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为发展目标,以提高全民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为基本任务,本着“立足社区、服务社区”的原则,形成融合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各类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等为一体的社区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完善的社区教育办学系统,逐步成为主导社区教育的办学主体;抓好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成为社区教育干部和工作者的培训基地;做好社区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成为社区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服务,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服务,为社区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

三、社区学院的基本职能

(一)制定社区教育规划,开展社区教育宣传活动,指导社区教育活动,开展社区教育调研和科研工作,组织社区干部岗位培训和开展学历教育,开展各种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寓教于乐的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二)建立具有独立域名和网址的鲁山县社区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社区教育信息和动态,作为交流社区教育信息、工作经验和展示社区教育活动的平台。

(三)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师资队伍,选聘党政机关、学校、科技部门或社区中有专长的人员担任教师,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四)建立一个多门类、多学科的社区教育课程体系和资源库,为社区教育提供支持服务。课程体系和资源库内容主要包括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健康教育、休闲娱乐、家居常识、地方文化普及等。

(五)在县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指导下级各类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以及社区教育学校等社区教育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2013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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