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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鲁山年鉴(2013)编纂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2014〕1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鲁山年鉴(2013)编纂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鲁山年鉴》是由县政府主办,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全面、系统地记述和反映全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具有县委、县政府公告性质的一部综合性县情工具书。《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通知》(鲁政〔2010〕37号)和《中共鲁山县委办公室、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年鉴(2006-2010)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办文〔2011〕33号)已明确要求,把《鲁山年鉴》编纂工作纳入我县年度常规性工作。为切实做好《鲁山年鉴(2013)》的征集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鲁山年鉴(2013)》的编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2013年鲁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借鉴,为社会各界了解、认识鲁山提供资料,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撰稿内容
主要记述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大事记、概况、综合性条目、单一条目、领导任(离)职情况、重要人物介绍、重要图片、统计资料等,所撰稿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大事记。记述本单位2013年对全县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概况。重点归纳本单位或本行业2013年度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情况。
(三)条目和专题材料。主要记述本行业、本单位2013年度的常规性工作、典型性工作,反映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及新事物、新问题和重大变革。条目的拟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突出特色,做到一事一条。专题材料可以是本行业、本部门或本单位某方面工作的综合性总结材料,也可以是涉及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展望或学术性文章,内容要求具体、翔实、针对性强。条目和专题可配发纪实性照片,照片要清晰美观,黑白、彩色均可。
(四)人物
1.副县级以上党政领导、2013年全县涌现出来的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先进工作者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业精英、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简介,并附报2寸照片1张(电子版)。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何时何地加入党派、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荣誉称号、授予时间、授予单位等,字数300-500字;
2.2013年获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名单(包括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专业、职称、批准时间);
3.地市(厅)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包括性别、工作单位、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时间等);
4.2013年市、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专业、职称等)。
(五)各部门、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人员任(离)职情况。
(六)各部门、各单位获市级以上荣誉情况。(包括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时间等)。
(七)反映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动态、工作成绩的图、表、照片。
三、组织领导
《鲁山年鉴》编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地方史志编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主管年鉴工作,并指派综合素质好、写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撰稿人。主管领导和撰稿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14年1月15日前报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认真进行年鉴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编写工作,务于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年鉴稿件撰写任务。纸质与电子文稿一并报县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楼四楼西,联系电话:5051753,邮箱:lsdsyb@126.com)。所报纸质稿件,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