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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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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2014〕75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经县研究,决定成立鲁山县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留军(县长)
副组长:郭东晓(常务副县长)
李自军(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刘万福(副县长)
成 员:刘伟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源举(县扶贫办主任)
王献春(县财政局局长)
郭鸿强(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郑留元(县委农办主任)
刘天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栓柱(县农业局局长)
马文奇(县水利局局长)
潘常青(县林业局局长)
董晓军(县电业局局长)
徐群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东亮(县教体局局长)
王同顺(县卫生局局长)
张新泉(县广电局局长)
孙小卿(县审计局局长)
王向阳(县文化局局长)
党栓政(县工信局局长)
司群山(县人社局局长)
刘国富(县科技局局长)
李保国(县畜牧局局长)
陈立新(县旅游局局长)
马占平(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娄占军(县信用联合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马源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跃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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