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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5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540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鲁山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201555

鲁山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

工 作 方 案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56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体系建设,超前谋划部署我县未来一个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改革发展工作,有效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树立底线思维,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储备与合作利用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基础先行、上下衔接、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做好规划基础研究等前期工作.解决好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

按照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积极谋划资源保障政策;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主题主线,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工作举措;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各地实际,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按照十八届三中会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要求,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发展形势,加快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着力完善宏观管理体系,探索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平台、新抓手和新举措。

(三)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嬴。

(四)坚持继承借鉴与创新发展相结合

认真总结前两轮规划在超前谋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借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有益做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矿产开发负面清单和准入管理等制度,创新规划理论、方法和手段。

(五)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要因地制宜,着力解决县域内矿产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针对优势矿产的开发与保护、多矿种综合勘查开发、地上地下资源利用统筹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化研究、重点破解。

(六)坚持科学规划提高水平

坚持开门规划,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发挥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的作用,加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做好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规划编制基础性工作

全面评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的现状与问题,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要求,完善编制工作措施,充分做好组织和技术准备。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对做好本轮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精心组织,落实规划编制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开展规划基础调查、资源形势分析、资源可供性分析等基础研究,认真核实资源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山环境等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做好资料收集及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

(二)编制我县矿产资源规划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要求,要全面分解、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合理布局,确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治理的重点区域和重要措施,强化资源环境保护,明确规划总体目标,提出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点任务,提出规划控制指标,制定规划区划分原则及管理措施要求,同时做好上下级和前后规划间及关联内容之间的衔接。

(三)完善规划数据库建设

加强规划数据库建设,在编制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的同时,同步部署数据库建设,按照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及时完成我县规划数据库的建库、质量检查和汇交工作。

四、重大专题

围绕落实规划编制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和重大问题专题研究。重点进行优势矿产资源的研究工作。研究成果作为规划目标和有关项目安排的依据,研究报告作为规划附件。

优势矿产资源专题研究是规划编制的最基本的研究工作,它涉及面广、技术要求较高。重点研究矿产资源分布状况,矿产资源储量和资源量,矿产资源潜力分析,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资源可供性分析,矿产品市场发展趋势,矿产品产量、结构和物流方向与距离。根据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以及我县不同种类矿产的集中分布,共伴生规律,参考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情况,分别是:

(一)金属矿产资源。主要研究对象:铁矿、铅锌矿、铝土矿等。

(二)非金属矿产资源。主要研究对象:石膏、水泥灰岩、花岗岩、耐火粘土等。

五、工作流程

规划编制前期准备阶段    规划编制阶段    审核上报阶段。

    六、进度安排

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从20155月开始到20166月底前,完成编制,并上报预审,分三个阶段安排

(一)规划编制前期准备阶段(20155月前)。工作内容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编报规划经费预算,明确任务和要求,完成规划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等;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55月至201512月)。工作内容包括分析各种资料,进行补充调查和专题研究,编写规划大纲,确定规划目标,认真核实数据,开展并完成规划编制的各项任务。

(三)审核上报阶段(201512月至20166月)。工作内容包括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咨询,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听证会议,对规划编制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规划进行审查,完成规划及数据库报批工作。

    七、经费预算

此次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是继2015年到期的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之后即将在全省全面展开的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此次规划编制与以往相比更加详实、细致,且将以往未纳入规划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其中。本着以上几点,我县预计申请编制规划经费70万元。其中,资料收集整理费3万元;专题研究、规划成果编制费用35万元;数据库建设24万元;会议费2万元;成果印刷费6万元。

八、   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局、环保局、规划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鲁山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

 

附件:鲁山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鲁山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贾源培(副县长)

副组长:禹国印(县政府党组成员)

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谷长兴(县发改委副主任)

    尹秋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学萍(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国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园林局局长)

    席振民(县规划局副局长)

     辛亚辉(县林业局工会主席)

     段海泉(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高占涛(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国土资源局,高占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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