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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鲁山年鉴(2015)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67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鲁山年鉴(2015)编纂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鲁山年鉴》是由县政府主办,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全面、系统地记述和反映全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具有县委、县政府公告性质的一部综合性县情工具书。《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通知》(鲁政〔201037号)和《中共鲁山县委办公室、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年鉴(2006-2010)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办文〔201133号)已明确要求,把《鲁山年鉴》编纂工作纳入我县年度常规性工作。为切实做好《鲁山年鉴(2015)》的征集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鲁山年鉴(2015)》的编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2015年鲁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借鉴,为社会各界了解、认识鲁山提供资料,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供稿内容

主要记述201511日至20151231日,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大事记、概况、综合性条目、单一条目、领导任(离)职情况、重要人物介绍、重要图片、统计资料等,所供稿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大事记。2015年全县性的重大活动、重要决策、主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乡镇以上机构变化、中央、省、市主要领导来鲁调研、检查活动等,由县四大班子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提供。各行业、各单位举办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和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由各相关单位提供。

(二)重要会议。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召开情况;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召开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县政协全会及常委会召开情况等,分别由县四大班子办公室提供。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由县委办、县政府办提供。

(三)人物

1.2015年县级领导的简介、照片;省(部)级以上模范人物、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鲁山籍海内外知名人士事迹简介、照片。简介字数300500字,照片2寸(电子版)。

2.2015年获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名单(包括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专业、职称、批准时间)。

3.地市(厅)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包括性别、工作单位、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时间等)。

42015年市、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专业、职称等)。

5.各部门、各单位副科级以上机构领导人员名单(职务、姓名),2015年有变动的注明任职或离职时间。

以上各项分别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四)图片2015年中央、省领导及市、县主要领导在鲁调研、考察、检查活动以及我县重点建设成就、重大社会活动等图片资料,由县委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提供。

(五)概况。重点归纳本单位或本行业2015年度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情况,由各职能部门提供。

(六)荣誉。各部门、各单位集体或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情况(包括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时间等),由各职能部门提供。

三、供稿要求

(一)稿件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体现年度特色,供稿单位要负责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

(二)报送稿件标题使用三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使用四号仿宋体;内容要求一事记一条;图片要标注文字说明(时间、人物、地点、事件、摄影者等);文后署供稿人姓名;电子文档一律采用word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三)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提供稿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供稿通讯员,按时、按要求完成《鲁山年鉴(2015)》的组、供稿工作。分管领导和通讯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16310日前报县地方史志办公室。2016410日前完成供稿任务。稿件纸质与电子文档一并报县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楼四楼西,联系电话:5051753,邮箱:lsdsyb@126.com)。所报纸质稿件,需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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