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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6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鲁政办〔2016〕12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2016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
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6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对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加强与其他责任单位的衔接沟通,其他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主动工作,大力配合,积极支持。完成相关任务需要增加责任单位的,请牵头责任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均为完成承担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要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节点。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任务,逐项排出工作计划,制定落实措施,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从4月份起,每月(25日)向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办对口科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月报表。
三、要强化督促考评。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落实,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年终进行考评奖惩,确保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县政府督查室电话:5059103
电子信箱:lsxzfdcs666@163.com
联系人:贾建新 手机:1893756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