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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651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 ()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政办〔20162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76)、《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44,加强对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郭东晓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杨庆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明甫   (县政府工农协调办主任)

赵娜君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 王新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国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郜振朝   (县维稳办主任)

赵宇飞   (人行鲁山县中心支行行长)

张宝友   (县银监办主任)

王小七   (县工商局局长)

曹高升   (县法院副院长)

            杨小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鸿强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党栓政   (县工信局局长)

李鸿旻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献春   (县财政局局长)

徐群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栓柱   (县农业局局长)

贾建伟   (县商务局局长)

李国庆   (县房管局局长)

     (县信访局主任科员)

闫同来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段见通   (县市场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和组织各乡镇政府和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及时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领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分领域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府金融办主任赵娜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摸底排查、实施清理整顿,具体组织全县清理整顿情况督查、评估、验收和总结工作。

()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人行鲁山中心支行行长赵宇飞任组长,对本领域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制定本领域工作方案,负责本领域的专项整治。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人行鲁山中心支行行长赵宇飞任组长,对本领域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制定本领域工作方案,负责本领域的专项整治。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银监办主任张宝友任组长,对本领域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制定本领域工作方案,负责本领域的专项整治。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金融办主任赵娜君任组长,对该领域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制定该领域工作方案,负责本领域的专项整治。

()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人行鲁山中心支行行长赵宇飞任组长,由人行鲁山中心支行对本领域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制定本领域工作方案,负责本领域的专项整治。

()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工商局局长王小七任组长,对本领域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制定本领域工作方案,负责本领域的专项整治。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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