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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西穆路北段道路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2017〕9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西穆路北段道路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土门办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西穆路北段道路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组长:彭清旺(常务副县长)
组 长:刘国朝(副县长)
副 组 长:李 杰(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刘国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匡晨阳(县规划局局长)
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伟民(县城南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张正山(琴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宗辉(鲁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景可(县供销社主任)
马仲占(县烟草公司经理)
张留常(县电业局局长)
闫经文(县广电局局长)
马源举(县科协主席)
郝富强(县财政局副局长)
姚 锦(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占涛(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孙天祥(县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国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鲁山县西穆路北段道路改造及棚户区改造建设相关政策;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和相关工作推进的督促落实;拟定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的整体规划和道路建设方案设计,做好群众政策解释等工作。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