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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7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鲁政办〔2017〕59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2017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土门办事处: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7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对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加强与其他责任单位的衔接沟通,其他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主动工作,大力配合,积极支持。完成相关任务需要增加责任单位的,请牵头责任单位与有关单位商定。各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均为完成承担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要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节点。各责任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要对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排查,如对某项任务有疑问的,请于5月22日前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并明确此任务的责任单位;如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没有疑问的,请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任务,逐项排出工作计划,制定落实措施,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于5月25日前将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报县政府办公室。从6月份开始,每月(25日)向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办对口科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月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要强化督促考评。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落实,每月底整理汇总月报表,呈送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每季度末向县政府主要领导通报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报送月报表不及时的相关单位,由责任领导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约谈;县政府将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年终进行考评奖惩。
县政府督查室电话:5059103
电子信箱:lsxzfdcs666@163.com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