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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18-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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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鲁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鲁政办〔2018〕64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鲁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土门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2018〕16号)精神,确保如期完成我县44.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和建设任务,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鲁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江河(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召集人:雷德华(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曹大伟(县发改委主任)
李延伟(县农业局局长)
高占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白国辉(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建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永合(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正义(县环保局副局长)
周馨利(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李国旗(县林业局副局长)
安广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振方(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亚娟(县城乡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联合会商和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县政府关于“两区”的技术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做好“两区”划定和建设管理的统筹部署、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和形式。李延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县农业局。负责全县“两区”划定具体推进工作,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 法。
2.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两区”范围内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协同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做好上图入库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县级“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环境规划等与“两区”划定及建设工作衔接,协助提供全县土壤污染状况有关数据,确保“两区”生态环境良好。
6.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规划等与“两区”工作街接,逐步完善“两区”内农田灌排工程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7.县林业局。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作与“两区”划定及建设工作衔接,协助提供全县退耕还林田块数据、测绘信息等情况,确保已列入退耕还林范围的田块不被划入“两区”。
8.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等规划与“两区”划定及建设工作衔接,确保划入“两区”的田块在较长时间内不被城乡建设征占用。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交通建设等规划与“两区”划定及建设工作衔接,确保划入“两区”的田块在较长时间内不被交通建设征占用。
10.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与“两区”划定与建设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县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主动研究涉及“两区”划定和建设管理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并按照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参加会议、开展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2018年6月19日
主办:县农业局 督办:县政府办公室七科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