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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三期)
2020年5月份,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和调味品的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23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5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本次监督抽检重点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和调味品的非法添加、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了检验。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抽检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为0.10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 鲁山县东晓商行销售的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的检出值为3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 鲁山县磙子营乡好实惠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和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为0.0800 mg/kg和0.326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6-苄基腺嘌呤的检出值分别为0.0300mg/kg和0.07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 鲁山县惠万家杨村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为0.207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 鲁山县惠万家张官营镇总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甲拌磷的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6. 鲁山县金佰汇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甲拌磷的检出值为7.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7. 鲁山县马楼乡昊源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和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为0.158mg/kg和0.103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8. 鲁山县旺旺购物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为0.1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 鲁山县辛集乡金盛美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和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为0.0716mg/kg和0.017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0. 鲁山县鑫源达调味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的检出值为30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1. 鲁山县杨根宪揽锅菜快餐店销售的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的检出值为25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2. 鲁山县豫鲁味坊销售的1批次卤鸡腿和1批次香酥鸡,亚硝酸盐的检出值分别为20mg/kg和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3. 鲁山县张良镇金盛美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和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为0.0823mg/kg和0.056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