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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份,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和调味品的抽检工作。本次抽检23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5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件。 

本次监督抽检重点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和调味品的非法添加、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了检验。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抽检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为0.10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 鲁山县东晓商行销售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的检出值为3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 鲁山县磙子营乡好实惠生活超市销售1批次绿豆芽和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0.0800 mg/kg和0.326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6-苄基腺嘌呤的检出值分别0.0300mg/kg0.07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 鲁山县惠万家杨村店销售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为0.207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 鲁山县惠万家张官营镇总店销售1批次韭菜甲拌磷的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6. 鲁山县金佰汇生活超市销售1批次韭菜甲拌磷的检出值为7.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7. 鲁山县马楼乡昊源生活广场销售1批次黄豆芽和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0.158mg/kg和0.103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8. 鲁山县旺旺购物超市销售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为0.1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 鲁山县辛集乡金盛美超市销售1批次黄豆芽和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0.0716mg/kg和0.017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0. 鲁山县鑫源达调味品商行销售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的检出值为30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1. 鲁山县杨根宪揽锅菜快餐店销售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的检出值为25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2. 鲁山县豫鲁味坊销售1批次卤鸡腿1批次香酥鸡亚硝酸盐的检出值分别20mg/kg和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3. 鲁山县张良镇金盛美生活广场销售1批次黄豆芽和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出值分别0.0823mg/kg和0.056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628日        

附件1 本次鲁山县检验项目-233批.doc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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